2026年7月25日,美格智能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显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应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信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审核名单并听取意见,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此外,本次激励计划制定、审议流程及内容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考核体系全面、可操作,指标科学合理,有约束效果;公司无提供财务资助计划;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