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董事会获回购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债权人可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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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长城汽车发布董事会获得回购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公告。

公司于当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可在有关期间,按相关规定回购已发行的H股和A股股票。可回购的H股和A股总面值,均不得超过相关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数目的10%。

“有关期间”指通过相关决议案当日起至下列最早时间止的期间:相关决议案通过后的本公司下届年度股东会结束时;年度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A股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相关决议案后满十二个月时;或股东于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案、或股东于本公司H股类别股东会议或A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案撤回或更改相关特别决议案所给予授权当日。

董事会执行上述回购后,若注销所回购的H股,将使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因此,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发布公告,凡公司债权人均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债权。债权人可自接到公司通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等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未于指定期限申报的债权,将视为放弃申报权利,有关债权仍将由公司按原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清偿。

申报债权方式方面,债权人应出具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以邮寄方式申报者,按指定地址寄送;以传真方式申报者,按指定传真号码发送,均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联系电话为86 - 312 - 2197812,联系人是姜丽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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