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6日,华力创通发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6月修订)公告。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委员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一致,每届不超三年,可连选连任。若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或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增补新委员。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规划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成员包括总经理等。其主要职责权限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进行研究并提建议,对相关事项实施进行检查、评价等,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议事规则方面,战略委员会每年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通知委员,紧急情况不受限,可现场或通过传真等方式召开。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他人,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必要时可邀请公司人员列席,也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