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太科技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近日与宁德时代签订《电解液原材料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协议有效期内就电解液添加剂碳酸亚乙烯酯(VC)物料进行购销合作。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6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根据协议,永太新能源承诺在有效期内向宁德时代准备足够的碳酸亚乙烯酯原材料,并将该材料全部用于生产提供给宁德时代需求。除为宁德时代供应电解液配套所需碳酸亚乙烯酯外,永太新能源另行按以下数量向宁德时代供货:2027年交付2万吨(±5%),2028年交付3万吨(±10%),2029年交付4万吨(±12%)。若因市场需求波动、技术路线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宁德时代电解液需求量变化,宁德时代有权重新修正需求数量,实际需求以具体订单为准。具体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技术标准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订单或其他书面文件为准。
宁德时代注册资本为440,339.4911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涵盖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因协议具体细节涉及商业机密,永太科技根据相关规定对涉密要素进行了豁免披露。
永太科技表示,若协议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7年度至2029年度三个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实际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公司与下游重要客户在锂电池材料领域进一步开展长期深入合作,对公司未来在锂电行业的市场份额及核心竞争力将带来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