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7日,联赢激光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效益。适用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经理、副经理等)。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收入与规模业绩相符、责任权利对等、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考核标准并监督制度执行。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需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
薪酬构成方面,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确定;非独立董事依岗位领薪,不另领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按职务领薪。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发放上,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发。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保等费用。若出现严重失职、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扣减、暂缓或追回薪酬。公司因财务造假追溯重述时,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经董事会制订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