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7日,兴图新科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适用人员包括董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与公司长远利益及业绩匹配等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薪酬方案、监督执行并提调整建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内部董事根据岗位定薪酬,外部董事领津贴。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薪酬依考核发放,中长期激励视情况实施。
薪酬发放先考核再兑现,部分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若财务造假等,将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若违规,将减少或追回薪酬。薪酬会根据同行业、地区水平等因素调整,还可设专项奖惩。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