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8日,ST得润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年3月27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2020 - 2021年,邱建民向公司客户等提供资金支持用于还款,未报告资金来源,导致公司虚构回款、少计信用减值损失和资本公积;2022年6月,邱建民协调子公司提供资金使公司虚构回款、少计信用减值损失。这些行为导致公司2020 - 2022年相关报告及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及相关人员提出陈述和申辩,深圳证监局复核后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邱建民给予警告,并处以120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邱扬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饶琦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公司表示,此次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向投资者致歉,将吸取教训,完善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