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2日,璞泰来发布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为适应战略及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设立该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结合新能源行业趋势研究公司产品及技术领先性;审核公司年度ESG报告;审议、评估及监督公司重大可持续发展及ESG事项等。
决策程序上,证券事务部做前期准备,工作机构评审相关事项后提交报告,委员会据此开会讨论形成建议提交董事会。议事规则方面,会议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