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工信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四部委发布联合统治,部署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此外,有关部门先后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
根据工信部12月消息,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2万多公里,测试示范区达17个、“双智”试点城市达16个。截至目前,7个国家车联网示范区完成了7000多公里道路智能化升级改造,一批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大量研发测试验证,部分产品已具备一定的量产应用条件。
这意味着,我国正式启动了智能网联汽车的商业化运行,产业发展迈出关键一步。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试点工作是保障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运行的必然要求,也有利于加快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技术水平,促进产业生态迭代优化,加速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进程。”
据悉,四部门11月发布的《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所指的智能网联汽车搭载的自动驾驶功能,是指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定义的3级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和4级驾驶自动化(高度自动驾驶)功能。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校对/赵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