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7日,长城汽车发布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授予已履行主要程序: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6月8 - 17日,对拟激励对象进行公示,薪酬委员会核查并出具意见;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买卖情况自查,未发现违规;6月26日,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议案。
授予条件方面,公司和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本次授予向1479名激励对象授予3587.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0.38元,激励对象名单经薪酬委员会审核,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律师认为,长城汽车已就本次授予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