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6日,威迈斯发布《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截至4月15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已履行必要批准和决策程序。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7月13日届满。
经核查,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层面,2025年度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归母净利润为57,142.09万元,较2024年增长率为39.67%,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本期解除限售比例为100%。个人层面,18名激励对象考评等级为A或B+,可解除限售39.11万股;3名考评等级为B,可解除限售4.13万股;因个人绩效不能解除限售的0.46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1人,可解除限售43.2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此外,因3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考评等级为B,其4590股限制性股票将以授予价格12.111元/股回购注销。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外,本次回购注销已获现阶段必要授权,公司后续需履行减资和股份注销手续及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