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8日,航天智装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告。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其职责为拟定董高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董事会若未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及未采纳理由并披露。
董高人员选任有明确程序,包括与公司部门交流、搜寻人选、审查资格等。会议不定期召开,需至少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立即召开。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