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并购生变,配套募资申请宣告中止

来源:爱集微 #芯片#
1146

1、交易方案调整,联合光电中止收购长益光电配套募资申请

2、因多项信披违规,科恒股份及相关人员收监管函及警示函

3、德福科技拟1.96亿元收购安徽慧儒科技加速短期扩产


1、交易方案调整,联合光电中止收购长益光电配套募资申请

联合光电于3月20日公告,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5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受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2026年1月1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收到《审核问询函》后,公司会同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已按照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同时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并披露了相关回复文件。

因本次交易方案需要进行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对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公司表示,本次中止审核预计不会对本次交易的继续推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正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待相关事项落实后,公司将及时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审核。

2、因多项信披违规,科恒股份及相关人员收监管函及警示函

科恒股份于3月20日披露,公司及相关人员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监管函,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银行账户冻结情况未及时披露两项违规行为。

根据监管函及警示函查明的事实,2022年10月28日,公司与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格力金投为公司定增股份发行特定对象,交易完成后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相关规定,格力金投为公司关联方。

2022年7月20日,公司与珠海格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供应链”)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约定格力供应链为公司提供3亿元原料采购业务额度。2022年11月30日,双方签署新的《合作框架协议》并终止原协议,约定格力供应链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6.5亿元原料采购业务额度。格力金投与格力供应链为同一控制下关联企业,格力供应链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未及时将格力供应链识别为关联方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3年3月17日、4月3日,才分别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补充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实,2022年10月29日至12月31日,公司向格力供应链采购原材料3.6亿元;2023年1月1日至4月3日,公司向格力供应链采购原材料3.06亿元。

此外,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中仅审议披露了原料采购业务额度6.5亿元,未就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披露。2023年公司向格力供应链采购原材料9.59亿元,超出已审议采购业务金额3.09亿元。

另外,2022年1月起,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因无法及时偿还供应商货款被供应商提起诉讼,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名下多个银行账户陆续被法院冻结。截至2022年5月,冻结金额累计2,637.79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3%。截至2023年4月,冻结金额累计3,211.75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79%。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在监管函中指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董事万国江,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毓湘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广东证监局在警示函中决定,对科恒股份、万国江、徐毓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于收到决定书30日内完成整改,报送整改报告。

科恒股份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德福科技拟1.96亿元收购安徽慧儒科技加速短期扩产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德福科技,证券代码:301511)于2026年3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安徽慧儒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安徽慧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儒科技”)全体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与慧儒科技、深圳市慧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慧儒”)、王孙根共同签署《增资协议》。

根据协议,德福科技拟以现金方式向慧儒科技部分现有股东收购其持有的35.15%股权,对应股权转让价款合计10,198.25万元;同时,德福科技与深圳慧儒拟分别向慧儒科技增资8,405.55万元、1,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与增资互为实施前提,不可分割。交易完成后,德福科技将合计持有慧儒科技51.16%股权,慧儒科技将成为德福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慧儒科技主要从事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锂电铜箔和电子电路铜箔,现有电解铜箔产能为2万吨/年。2025年度,慧儒科技实现营业收入93,724.97万元,净利润为-3,763.61万元。

本次交易中,德福科技取得标的公司股权的平均价格为1.14元/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慧儒科技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526.79万元,总负债中包含16,729.73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递延收益。将递延收益模拟纳入净资产后,标的公司模拟净资产为27,256.52万元,模拟每股净资产为1.21元/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平均价格不高于模拟每股净资产。

德福科技表示,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并购,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当前公司产能利用已接近饱和状态,通过本次交易可整合行业内现有先进生产线和设备,在短期内快速实现产能规模扩张,以应对下游不断增长的需求,同时依托上市公司规模优势、供应链能力、技术水平及产品优势,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

责编: 爱集微
来源:爱集微 #芯片#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