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范董高人员产生

来源:爱集微 #濮阳惠成# #人事管理# #提名委员会#
79

2026年02月12日,濮阳惠成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告。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委员会负责拟定董高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对其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同时,委员会应评估董事任职资格,发现不符的及时提解任建议。

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需提前二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为投票表决,现场会议当场公布结果,其他情况应在规定时限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委员。

此外,还规定了回避制度,委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经讨论可参与表决。闭会期间,委员可跟踪了解董高人员工作情况、查阅相关资料、提出质询,并对其上一年度工作情况作出评估。

责编: 爱集微
来源:爱集微 #濮阳惠成# #人事管理# #提名委员会#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