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恒大汽车发布公告称,3月26日,公司附属公司收到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该法院裁定受理一名债权人对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上海)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法院已指定一名管理人负责相关附属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
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恒大汽车应于3月31日或之前刊发2024年度业绩公告。恒大汽车在4月1日日公告中表示,由于本公司自日期为2025年2月3日的公告以来,未能确保可提供资金以补充本集团持续减少之可用资金的战略投资者╱买家,因此无法确保其核数师及其他相关专业顾问开始现场及其他审计工作,故2024年度业绩公告将延迟刊发。
董事会认为,在此阶段本公司不宜刊发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因其可能无法准确反映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及╱或状况,且刊发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可能会引起混淆,并可能对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造成误导。
与此同时,恒大汽车决定于2025年4月1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以待本公司刊发2024年度业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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