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晚间,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收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告知函,告知函称,“2022年7月13日,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1)京01破128号之五《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重整程序。”
(校对/诺离)
7月13日晚间,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收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告知函,告知函称,“2022年7月13日,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1)京01破128号之五《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重整程序。”
(校对/诺离)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