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与天眼查纷争再起。
(文/西农落)6月29日,企查查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天眼查涉嫌不正当竞争提起民事诉讼。
据悉,此次企查查起诉天眼查不正当竞争的主因是其认为天眼查存在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仅误导了大众,也给企查查与其他市场经营者造成了严重损失。
从公告内容来看,企查查要求天眼查方面立即停止在商业宣传中使用“财政部所设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 “官方备案企业征信机构”、“中国唯一一个开放式企业信息查询平台”等误导性用语,并请求被告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刊登声明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
天眼查很快作出了回应,表示企查查此举是为了试图平衡此前三查广告语败诉造成的不良品牌形象,且企查查所述理由无一成立,相反企查查存在虚假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等行为,同时表示已准备提起反诉。
天眼查与企查查作为商业信息查询平台,有着直接的竞争关系,此前企查查与天眼查也在广告语上发生过诉讼纠纷。
去年天眼查因“三查”用语起诉企查查,今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企查查出具禁令,要求其在任何场合不能再使用天眼查的“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广告语及容易引起混淆、误认的类似用语。(校对/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