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显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已于9月7日裁定受理深圳市丽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9月14日指定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根据公告,债权申报截止日为10月29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11月9日召开。据悉,本次破产清算申请由两名自然人债权人向法院提交。
需要指出的是,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不等同于宣告企业破产。后续是否正式进入破产宣告程序,仍需视案件审理及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而定。
丽晶光电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安装为一体的综合型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位于深圳福永,坐落在国家半导体研发产业基地,总面积约12万平方米。
在行业内,丽晶光电曾拥有多个“早期”标签:是中国早批研发出全彩点阵模块的专业制造商及供应商,也是中国压铸铝箱体技术的开拓者,同时还是中国LED显示屏节能分压供电技术的创新者。公司主营户外全彩屏、舞台租赁屏、创意显示屏,产品大量出口欧美市场,曾承接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项目,在全球建立了8大营销网络。注册资本5703万元,拥有国际先进的ASM封装线、全自动高速贴片生产线、全自动高速插件线,以及独立的研发中心、检测中心和实验室等设备与质量管控体系。
事实上,丽晶光电的危机并非突然爆发。公开司法信息显示,该公司涉及案件180余起,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穿插其中,且被告身份远多于原告。大量诉讼与执行案件的出现,意味着公司在此前较长时间内已面临持续的经营与债务压力。
从业务模式看,丽晶光电拥有自有生产基地,属于重资产运营。这类模式在行业景气时能够形成产能与交付优势,但在行业价格战持续、毛利被不断挤压的环境下,固定资产折旧、产线维护等成本反而成为沉重负担。与此同时,文旅商演项目垫资多、回款周期漫长,叠加海外订单起伏,应收账款持续占用现金流,债务风险逐步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