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国际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等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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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7日,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发布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公告。

公司法定股本为42,000,000.00美元,包括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4美元的普通股及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4美元的优先股。股东会决定公司授权发行及已发行股份总数的增减,董事会可在授权下处置股份。公司可发行优先股和认股权证,并预留股份满足相关需求。

普通股持有人可收取股息、出席股东会并投票,所有普通股在股息、清盘财产分配等方面权利平等。股份转让不受限制,但需满足一定要求,董事会可拒绝登记。公司可赎回及回购已发行股份,被赎回及回购股份的原持有人需交回股权凭证。

股东在股东会上有发言和表决权,法人团体、结算所股东可委派代表行使权利。股东会以普通决议案或特别决议案决定相关事项,可授权董事会行使权力。股东会召集包括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通知需载明相关信息。

公司设九名董事,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董事符合出任资格,董事会可委任董事填补空缺。董事酬金由股东会厘定,可兼任其他职位。董事会管理公司业务,行使多项职权,可设立委员会、转授权力。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执行董事等,任期自聘任生效,可因多种情形终止。董事会需妥善保管会计账簿,编制并提供财务资料。股东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董事会进行股利分配,可转增股本。

公司清盘时,按股东所持股份面值比例分派资产。公司为董事等受偿人士提供补偿。通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可在开曼群岛外存置副本钢印,获特别决议案批准后可进行存续形式注册并注销开曼群岛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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