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碁微装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H股上市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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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5日,芯碁微装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为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该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对其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需在决议中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工作程序上,工作组负责准备资料,委员会按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议事规则方面,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会议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本制度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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