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两议案高票通过,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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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8日,江特电机发布《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于5月21日在深交所网站刊登会议通知。6月8日14:45,现场会议在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公司办公楼6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王新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规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会股东(含委托代理人)共1,02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44,271,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购专户股份数)的14.3499%。

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股数243,054,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016%;《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242,989,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4750%。两议案均获通过,且无回避情况。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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