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待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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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光洋股份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该规则经2026年6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尚须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规则明确董事会是公司常设决策机构,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

会议召开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有相关限制。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关联交易等事项关联董事需回避。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若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相同提案。

董事会决议由经营管理层执行,办公室督办。会议记录等档案保存10年,决议需报送深交所备案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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