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华海清科发布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还取得国资有权监管单位批复,但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35,365,199股。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上海集成电路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拟使用134,200万元)、晶圆再生扩产项目(拟使用44,500万元)、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拟使用221,300万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且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使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此外,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分析,制定了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也作出了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