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出台股票管理制度,规范董高人员持股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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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他们需遵守制度并履行申报和报告义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

在信息申报与披露方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买卖股票前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交易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制度还规定,董高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违规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股份变动管理上,董高人员在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或买卖股票。计划转让股份需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均需报告公告。

此外,制度明确了监督与责任追究措施,违反规定将视情节给予处分,造成损失需承担责任,触犯法律将移送司法机关。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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