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制度,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需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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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6日,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公告。

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薪酬制度遵循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结合、收入与效益及目标挂钩、兼顾长远利益、公开公正透明、奖罚对等的原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人力行政部和财务部协助实施。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通过,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股东会说明。若公司亏损,需说明薪酬变化与业绩联动情况。

独立董事仅领取固定津贴,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津贴和福利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发放方面,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和高管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薪酬当年度结算,中长期激励收入按方案发放,且相关收入确定以绩效评价为依据。若财务数据错报或人员违规,将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薪酬调整综合考虑同行业薪酬水平、通货膨胀、公司经营和个人绩效、公司战略等因素。制度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薪酬体系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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