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6日,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收到法院拍卖告知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三安集团通知,其收到厦门中院《拍卖告知书》,厦门中院在执行厦门信达与林秀成、三安集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冻结三安集团持有的公司87,288,628股股份(占总股本1.75%),并拟对这些股份进行处置,分别以1,500万股、1,500万股、1,500万股、1,500万股、14,273,746股和13,014,882股同步拍卖,以开拍前(三个交易日)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乘以股数作为起拍价在福建京东网厦门法院司法拍卖平台挂网拍卖。如有异议,三安集团需于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厦门中院书面提出。
公司提示,将持续关注拍卖进展并及时披露;若全部成交,三安集团持股比例将下降,但公司控制权不变;公司治理完善,上述事项不影响生产经营;公司信息以指定媒体公告为准,提醒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