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1日,国星光电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评价报告。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结果显示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范围涵盖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公司合并报表的100%,业务包括光电半导体器件等研发、制造与销售等。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评价工作,董事会确定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为确保内控体系匹配公司发展,公司将采取坚持规范运作、强化治理监督、推动数字赋能等措施持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