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1日,长安汽车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称,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等是董事会责任,审计委员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公司内控目标是保证经营合法合规等,但内控有固有局限。
评价结论方面,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且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结论因素。
评价范围涵盖重庆长安汽车等多家子公司,资产和营收占比均达100%,业务涉及公司治理等多方面,关注采购等多个高风险领域。
公司按相关规范开展评价工作,制定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对一般内控缺陷制定并执行了整改计划。
此外,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