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迅股份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激励与约束并重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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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9日,优迅股份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薪酬分配遵循收入与效益挂钩、责权利对等、激励约束并重、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符等原则。

公司董事报酬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并向股东会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

非独立董事中,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按任职职务与岗位责任定薪酬,不另领津贴;不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一般不领薪酬和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不参与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离任时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并发放津贴/薪酬。薪酬会根据公司盈利、岗位调整等情况进行调整。

公司将建立公正透明的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评价为依据。若公司财务报告追溯重述或董事、高管违规,将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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