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出台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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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振华股份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解任等导致的实际离职情形。

在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方面,董事、高管任期按规定执行,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部分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收到报告之日生效,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离职董事、高管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完成交接。公司梳理其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离职后仍需继续履行未完成承诺。离职后1年内,忠实义务仍然有效,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持股变动应遵守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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