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1日,德科立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称,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评价结论显示,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也与公司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评价工作情况方面,公司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及高风险领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主要方面,无重大遗漏和法定豁免。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明确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和定性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均未发现重大、重要及一般缺陷,也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相关缺陷。此外,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其他重大事项说明均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