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9日,杰普特发布《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为本次授予,公司已履行系列批准与授权程序。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考核办法》;同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也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月2日,相关会议又审议通过草案修订稿。3月4日,公司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内无异议。3月20日,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3月27日,相关会议确定以该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89.27元/股,向177名激励对象授予3,652,400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方面,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为交易日,且不在规定的禁止期间,符合相关规定。授予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授予数量和价格也符合规定。授予条件上,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符合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