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8日,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交易目的是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等,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交易对手为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资金为自有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外汇衍生品交易存在市场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管理风险、履约风险和法律风险。公司采取了锁定成本、制定管理办法、审查合约条款、跟踪价格变动、审计监督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按相关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处理及列报,由管理层行使决策权,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实施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