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8日,银河磁体发布《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公告。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公司董事会需关注其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超募资金也同样管理。公司要在资金到账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使用募集资金要审慎,与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等。资金使用有申请和审批程序,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需按规定审批。若募投项目出现异常,需重新论证。将募集资金用于置换、现金管理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使用需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使用按规定审批。
公司会计部门设台账记录资金使用,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董事会需出具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和鉴证。保荐机构和独立财务顾问定期核查,独立董事可聘请注册会计师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