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8日,硅宝科技发布《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自2023年8月起,公司就激励计划开展系列工作,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6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作废原因有二:一是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二是公司2025年度未满足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应归属比例为40%的246.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原因和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