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4日,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管理原则包括自愿无偿、权属清晰、量力而行、诚实守信、严格控制等,可用于捐赠的财产有现金、实物资产等。
对外捐赠类型分为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不可列入的项目包括赞助性支出和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实体投入。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非营利事业单位、社会弱势群体或个人。
决策程序上,年度预算内捐赠按不同额度有不同审批流程;特殊及超预算捐赠,突发情况由公司总部统一办理,金额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则履行相应程序,各权属企业超30万或未纳入预算的捐赠有特定申请程序。
审核监督方面,财务部门分析影响并提出意见,审计等部门监督,各权属企业财务建立备查账簿并定期汇总备案。禁止未经审批或备案的大额及超预算捐赠,以及与受赠方利益输送。警示对外捐赠需先经所在公司内部审议,受益人应为企业外部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