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4日,芯动联科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董事会责任,审计委员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公司内控目标是保证经营合法合规等,但存在固有局限。
评价结论表明,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且内控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评价范围涵盖安徽芯动联科等多家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达100%,业务包括公司治理、生产循环等,重点关注资金活动等风险领域。
公司依据相关规范和制度开展评价工作,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与往年一致,并分别明确了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的定量和定性标准。报告期内,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均无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也无未完成整改的缺陷。
此外,上一年度无内控缺陷整改情况。2025年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内控,2026年将继续落实规范,强化内控意识,优化环境,防范风险,促进公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