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为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管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委员会成员最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并担任主席,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任期由董事会决定,最长不超董事任期,可连选连任。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多项建议,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最终审议通过。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通知提前十四日发出,可采用多种形式通知和召开会议。
本规则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执行,并将在相关平台公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