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0日,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符合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百川转2”的议案》,自2026年2月3日至3月10日,公司股票满足相关条件,触发“百川转2”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后续事宜。具体内容详见3月11日相关公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荐人中信证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3月11日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