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披露前次募资使用情况,未使用资金占比均超5%将按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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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9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方面,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2.47亿元,净额21.04亿元;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30.89亿元,净额30.57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首发募资在各银行账户累计余额1.17亿元,2022年可转债募资累计余额1.72亿元。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为,2021年首发募投项目中,“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于2023年6月终止,已投入的1.09亿元归还至专户;2024年10月,将该项目终止后2.6亿元未明确用途资金变更投向“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2022年可转债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实际投资与承诺存在差异,2021年首发募资中,“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超承诺,“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因合同尾款未付低于承诺;2022年可转债募资中,多个项目因节约资金、合同尾款等原因未达承诺。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无对外转让情况,2021年和2022年的自筹资金置换均于当年完成。

效益方面,2021年“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累计实现效益4481.20万元,达到预计;2022年“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累计实现效益32128.69万元,达到预计。部分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公司多次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投资理财产品已全部收回。2022年和2024年,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此外,公司还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虽曾审议通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同时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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