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规范H股上市后董事会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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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8日,拓普集团发布《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该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董事长召集并提前14日书面通知。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会议议案由董事、总经理(总裁)提出,需符合相关条件。

董事会决议除涉及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外,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须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涉及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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