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05日,恩捷股份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告。
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专业知识、良好品德,取得相关资格证明,部分情形人士不得担任。
其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会议、保密等。任职期间需参加深交所后续培训。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秘书辞职或被解聘,公司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期间有相应代行职责安排。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