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05日,东睦股份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本次交易中,东睦股份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交易对方购买上海富驰34.75%股权,交易总对价67,347.11万元,其中股份对价51,992.06万元,现金对价15,355.05万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锁定期方面,宁波华莞、宁波富精认购/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不得转让等。
募集配套资金由54,782.33万元调整为51,457.17万元,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15,355.05万元、高强轻质MIM零件及模组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增产项目36,102.12万元。
新增业绩承诺方为宁波富精、宁波华莞,承诺标的公司2026 - 2028年经审计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195.99万元、23,733.94万元和23,392.36万元。
2026年3月4日,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