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02日,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
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兴科路乐普大厦东塔23楼如期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2日。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9,314,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210%。
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等;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等。此外,会议还以累积投票逐项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相关议案,选举袁微微、郭旭辉、袁烨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詹伟哉、高义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提案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