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日,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经证监会同意,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95,059,960.26元,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监管协议。2025年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尚未投入的资金,全部变更至“川金诺(埃及)苏伊士磷化工项目”。
为规范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川金诺埃及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近日与苏伊士运河银行、世纪证券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公告日,新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公布,包括中国农业银行昆明东川区支行、苏伊士运河银行、埃及汇丰银行的账户信息。此外,2026年2月1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汇并汇出,因跨境汇款时效性,部分款项尚未入账。
公告还披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议自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督导期结束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