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达电路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多项指标达标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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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发行事宜已获发行人股东会有效批准,股东会亦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具体事宜,但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批复。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债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实质条件。如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8,824.15万元,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6万平方米多层板、HDI板项目”,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发行人设立程序等符合规定,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独立。截至2025年9月30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4名,祝小华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合规,主营业务稳定突出,生产经营正常。

在关联交易方面,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真实合理,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且已建立健全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同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并已出具相关承诺。

发行人主要财产包括境内外子公司股权、商标、专利等,产权关系清晰。重大债权债务合同合法有效,履行无重大法律风险。报告期内无合并、分立等重大资产变化,《公司章程》制定与修改合法合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规范运作。

此外,发行人税务合规,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未受重大行政处罚,募集资金运用符合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一致。截至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均无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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