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上市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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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璞泰来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为健全董事及高管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设独立董事召集人。其职责包括制定绩效评价体系、薪酬政策与奖惩措施,审查董事和高管履职并考评,监督薪酬方案执行,制定或变更激励计划等。

决策时,证券事务部提供资料,委员会考评董事和高管,结果报董事会审议。会议分定期和临时,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细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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