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4日,天龙股份发布关于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中有关评估事项的回复公告。
本次交易以评估报告确定的估值为定价依据,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苏州豪米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5470万元,与其净资产为负及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差异显著,且采用差异化定价。
收益法评估中,考虑行业增长、标的公司订单等因素,对收入、毛利率、折现率等参数进行合理测算。苏州豪米波下属子公司亏损不具持续性,不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相关事项已在评估中考虑。
本次交易作价较前期B+轮融资估值下降45%,原因是前期融资评估方法不同,本次采用更精细化收益法。差异化定价考虑了各交易对方的持股成本等因素,公平合理。
苏州豪米波纳入合并报表后,对公司未来三年核心经营指标影响整体可控,预计2026年有短期压力,后续将改善。公司拟制定商誉减值测试机制,采取发挥协同效应、加大研发投入、设置业绩对赌条款、强化治理与资金监督等措施应对商誉减值风险。
评估师认为,收益法评估合理审慎,子公司亏损不影响持续经营,交易作价合理,定价方式公平,对公司业绩影响可控,公司应对措施可防范商誉减值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