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31日,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经核查,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已依法定程序批准本次发行,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和程序合法有效,但本次发行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发行人作为依法有效存续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发行主体资格。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如发行股票为A股,每股面值1元且条件价格相同、权利同等;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票面金额;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未采用广告等公开方式。同时也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况,募集资金将投入相关项目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
发行人系由博力威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设立程序等合法合规。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独立,前十大股东明确,控股股东为昆仑鼎天,实际控制人为张志平、刘聪夫妇。首发上市后有1次增资,股本变动合法。
发行人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合规,境外子公司经营合法。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变且突出,持续经营无法律障碍,无类金融业务。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完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并已作承诺。主要财产权属合法,部分不动产抵押外无其他权利受限情况,房屋租赁瑕疵不构成重大影响。
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合同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不涉及相关行为。公司章程修改程序合规,组织机构健全,董事等任职及变化符合规定。
税务方面,主要税种税率合规,享受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真实有效,部分子公司税务处罚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所处行业非重污染行业,报告期内环保、产品质量等方面无重大处罚。
募集资金将用于相关项目,不涉及产能过剩等行业,不产生同业竞争,不影响独立性,且发行人未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一致,无潜在法律风险。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3起未了结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案件,但对持续经营和本次发行无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境内子公司有2项税务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障碍,相关方无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最后,《募集说明书》引用相关内容无法律风险,本次发行符合相关规定,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并报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