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律所出具捷荣技术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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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30日,捷荣技术发布《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该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1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会议,1月14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1月29日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步步高路40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7,406,700股,占比8.4074%。其中,现场会议2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持股136,689,290股;网络投票股东237名,代表股份20,717,410股;中小投资者股东236名,代表股份806,700股,占比0.3274%。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20,478,9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8488%;190,300股反对,占0.9186%;48,200股弃权,占0.2327%。中小股东中,568,2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0.4351%;190,300股反对,占23.5899%;弃权48,200股,占5.975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单独统计并公布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律所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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